计宏伟律师
计宏伟律师

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

服务更有保障

  •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
  •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
  • 收费合理标准
  •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
主办律师

服务地区:内蒙古-通辽

专业领域:交通事故 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损害赔偿

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

135-0065-9281

接听时间:08:00:00-23:00:00

当前位置:找法网 > 通辽律师 > 扎鲁特旗律师 > 计宏伟律师 > 亲办案例

网络直播合同纠纷

作者:计宏伟  更新时间 : 2020-12-23  浏览量:1334

代理词

原告扎鲁特旗某某传媒文化中心诉被告被告XX合同纠纷一案,现原告代理人巴达日呼、计宏伟根据法律提出如下代理意见:

一、原告依据网络直播协议书履行了合同

2019年9月28日,原告扎鲁特旗某某传媒文化中心与被告被告XX签订《网络直播主播经纪人协议书》,双方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网络主播培训及推广宣传,将被告培养成为网络主播,被告被告XX聘请原告为其经纪人,协议期限为2019年9月28日至2020年9月28日。原合同签订后,原告依约履行合同义务,为被告提供培训场地和设备并为对被告的主播活动进行培训,原告为被告花费了巨额资金和精力使其成为一名优秀主播,同时原告按月支付与被告合作提成收益,即每月直播收益的30%。

二、被告的行为严重违约,应承担违约责任

被告却在合同期内,以身体患病为由终止与原告签订的协议,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其他名义从事主播活动。被告离开公司后,继续使用快*账号公司配备的X进行直播活动。于是原告与被告沟通,要求被告返还侵占在原告处直播时使用的快*账号内的1419.1元资金及协商解除协议,但被告拒不返还,同时向原告明确提出不再履行协议。被告离开原告处后至今以昵称“某某”进行快*直播活动。

原被告签订的“协议”第六条违约责任第3款约定乙方无故终止或解除本协议的,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三十万元;第4款,合同期间,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在其他网络平台、为其他公司、个人提供商业活动或者参与非商业活动的,每参加一次(或天),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三十万元……。

综上所述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八条、第九条、第六十条、第一百零七条、第一百一十三条、第一百一十四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十八条,双方签订《网络直播主播经纪人协议书》依法成立并生效,被告恶意终止合同已经构成严重违约,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,由于行业的特殊性质,双方已经约定违约金数额,按被告违约情形,被告将承违约金责任,仅照双方从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合作期间的收益,三个月平均收益近6000余元,原告公司可分得收益23000余元,计算至合同期满,原告可获得利益为20余万元,随之直播时间延长,还要随之增多。另外,违约金不仅具有补偿性,还具有惩罚性,原告为了培养被告成为一名优秀的主播投入非常大,被告离开元告后其在原告处所学将受益终身,综合考虑本案合同性质、合同期限、履行情况、被告的过错程度及预期利益等因素,原告主张的违约金30万元符合公平和诚信原则,恳请贵院支持原告诉请。

原告代理人:巴达日呼、计宏伟

2020年5月8日

以上内容由计宏伟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计宏伟律师咨询。

计宏伟律师 主办律师

服务地区:内蒙古-通辽

专业领域:交通事故 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损害赔偿

手  机:135-0065-9281 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: 在线短信咨询

(接听服务时间:08:00:00-23:00:00)